关于加快推进美丽中国示范区建设的决议(2013)

 

(2013年1月25日高淳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奋力推动南京走在生态文明建设新时代的前列,把我市打造成美丽中国标志性城市的决策部署,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了建设美丽中国示范区的奋斗目标。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积极支持、一致拥护县委关于建设美丽中国示范区的重大决策。为推动县委决策的深入实施、全面落实,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会议认为,建设美丽中国示范区,努力建成“充分彰显自然山水之美、人文和谐之美、绿色风尚之美”的美丽幸福高淳,是我县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坚持绿色发展,实现绿色崛起的重要途径;是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推进“三最”幸福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近10年来,我县始终坚持生态立县战略,坚持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兼容并蓄的绿色崛起之路,把发展绿色产业作为最核心的支撑,把构建美丽高淳作为最终极的目标,成功创建了中国第一国际慢城、全省首个国家生态县,并蝉联全国百强县,形成了产业与生态偕行、经济与环境共建的新文明形态,为打造美丽中国示范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会议指出,我县建设美丽中国示范区还存在不少困难:现代产业发展不够充分、森林覆盖尚不均衡、农村污水处理还不到位、生态文明理念还需加强等。对此,全县上下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投入,完善机制,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全力打造。一要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推进绿色崛起。突出实体经济的培育,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扩张、先进制造业不断提速、现代服务业不断壮大、农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积极发展循环经济、绿色产业,开展清洁生产,节约资源,降低能耗;狠抓生态项目的组织实施,科学规划、精心建设好桠溪国际慢城、游子山国家森林公园、固城湖国家生态湿地公园,把三大生态标志区作为美丽中国示范区的核心区来倾力打造,重构高淳的山水之美。二要着力优化生态环境,提升城市美誉度。继续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推进省级康居示范村建设,积极打造美丽乡村;高标准规划建设西部历史文化古城区、南部山湖风景区、北部科技新城和东部产业新城,尽快形成四区合一的城市布局,有效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狠抓县城和集镇管理,推进动迁拆违、治乱整破,完善城市长效管理机制;加快“五个森林生态圈”的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县绿化覆盖率,形成城市、农村、道路、水系和生物多样化的绿色景观线,打造中国人居环境最佳城市。三要着力建设生态文化,彰显人文之美。充分发挥我县文化的独特优势,活化文化资源、丰富文化内涵、提升文化品位,集中力量打造“文化八仙”,建成一批富有人文特色的文化项目,创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要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发展作为美丽高淳建设的终极归宿,从道德和制度层面彰显生态文明,倡导生态文明新理念,自觉养成低碳生活方式,通过深入推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高人的综合素质,实现生态之美与人文之美的融合、美丽与幸福的统一。

        会议强调,建设美丽中国示范区,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谋篇布局,有力推动;需要各个企业积极行动,转型创新;需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共同努力。

        会议要求,县镇两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紧紧围绕建设美丽高淳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推进项目建设,推动我县走在美丽中国建设的前列。县人大及各级人大代表要主动融入美丽高淳建设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团结和带动广大人民积极投身到建设美丽中国示范区的伟大实践中。

        会议号召,全县上下要在中共高淳县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力推进美丽中国示范区建设,为创成率先大业、建成美丽幸福高淳而努力奋斗。

 

高淳县人大常委会

2013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