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纪要

 

        南京市高淳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2013年6月26日在区级机关大楼11楼东会议室举行。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卫国,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孔德华,副主任梅小强、谷昌军、武继军等24名组成成员出席了会议(因故请假2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正兴,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刘其龙,区法院院长芮铭珍、检察院检察长韩晓帆,区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镇人大负责人,有关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由谷昌军副主任主持。

        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邢先文所作的《关于高淳区2012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区审计局局长颜声林所作的《关于高淳区2012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区司法局局长邢光明所作的《关于我区“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汇报》,区文广局局长陈小进所作的《关于我区“全国文化先进区(县)”创建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采取先分组后集中的方式对上述议题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相关工委分别作审议中心发言,两个小组的召集人也进行了审议综合发言。

        会议认为,2012年区政府及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年初人代会确定的预算任务,着力培植财源、有效争取外源、开发利用资源、大力组织费源,全区财政收入保持稳健增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对服务促进科学发展、保障重点民生项目建设发挥了明显作用。审计部门依法对2012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认真审计,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审计建议,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不断健全普法工作网络,深入推进重点对象学法,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切实做好依法治理工作,全区“六五”普法工作成效明显,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各项事业的依法规范和依法管理进一步增强。近年来,区政府及各镇、各有关部门加大公共文化设施投入、推进文化遗产保护、丰富群众文化活动、规范文化市场管理,不断推进“全国文化先进区(县)”创建工作,为促进我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文化环境。

        会议指出,我区财政预算管理和财政运行上还存在预算执行中部分预算收入入库不及时、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不实、虚列支出、部分财政资金改变实际用途、收支矛盾比较突出等问题。为此,建议区政府及财政部门加大产业扶持力度,不断培植壮大财源;着力组织财政收入,确保完成年度任务;强化重点支出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加强财政审计监管,提高科学理财水平。针对我区“六五”普法工作还存在开展不够平衡、普法工作人员和经费较薄弱,普法的广度、深度、力度还不够的问题,建议区政府及司法部门强化领导,努力完成各项普法任务;分类指导,切实提升普法工作实效;丰富载体,不断增强普法宣传活力;普治并举,全面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对照“全国文化先进区(县)”的创建标准和要求,我区还存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不平衡、文化创建工作投入不足、文化人才层次与文化创建工作不相适应的问题,建议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文化“三创建一试点”工作;突出管理重点,进一步发挥好公共文化服务作用;强化检查考核,推进文化达标工程落到实处;大力培养文化人才,提升全区文化发展水平;构建多元投入机制,推动文化产业加快发展。

        会议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高淳区2012年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

        最后,会议进行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表决通过了有关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