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五型”城市建设的决议(2014)

 

(2014年3月17日南京市高淳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中共高淳区委十一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了全面推进创新型、学习型、生态型、乐居型、智慧型城市建设的目标。为推动区委这一重大决策的全面落实、深入实施,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认真讨论,并作如下决议。

        会议认为,建设“五型”城市是我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而进行的顶层设计与战略谋划,是加速同城融合、加快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部署,是打造“南京都市圈副中心城市、江南现代生态休闲科技新城”的现实需要。

        会议指出,创新铸就发展基石,学习提供智力支撑,生态彰显城市魅力,乐居增进民生福祉,智慧引领城市未来。以“五型”城市建设为重要抓手,对于全面实施综合改革、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城乡功能品质、改善人民生活质量,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会议要求,区、镇两级政府及各部门、单位要紧紧围绕“五型”城市建设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加大资金投入,加快项目推进。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大对“五型”城市建设推进工作的监督力度,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全力支持和推动“五型”城市建设。全区各级人大代表要积极主动投身“五型”城市建设的实践活动中,立足本职、奋发有为、积极奉献,争做“五型”城市建设的标兵,团结和带动广大人民为“五型”城市建设多做贡献。

        会议号召,全区上下要在中共高淳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团结协作、真抓实干,为全面推进高淳转型升级、跨越发展新局面,加快构建都市新城、创成率先大业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