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收到代表建议78件

2018年01月03日

 

        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们深入践行新时代思想、新发展理念,围绕建设“强富美高”新高淳目标,积极向大会提出议案建议。截止时间1月3日下午5时,大会秘书处议案审查组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4件,其中城乡建设方面2件、实体经济方面1件、农业水务方面1件;还收到各类建议、批评和意见74件,其中农业水务19件、交通运输18件、城乡建设15件、科教文卫9件、经济发展6件、社会保障5件、财政商贸1件、司法建设1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关于议案处理的规定和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通过的《关于代表议案及议案处理的若干规定》,经议案审查委员会逐件审核,认为4件议案,从案由、案据和方案内容看,涉及到实体经济、农业水务和城乡建设等具体的民生实事,隶属于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不属于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畴,按照职责应由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处理。提议不作为大会议案处理,转作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大会结束后,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区人民代表大会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会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将这78件建议、批评和意见转交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办理,并在交办后的三个月内,将办理情况答复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及其有关工作机构将加强办理工作的督查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