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纪要[2018]3号

 

        会议听取了区民宗局局长李剑鸿关于我区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汇报。会前,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实地察看了玉泉寺、真武庙、真如禅寺、基督教天恩堂等宗教活动场所。会议对我区民族宗教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审议,提出了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全区民族宗教工作, 2016年11月区民宗局机构单独设置,做到编制、人员、经费“三落实”,为我区民族宗教工作的有力开展奠定坚实基础。区民宗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牢牢把握“两个共同”主题,各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极大改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深入发展,宗教事务法制化规范化管理不断加强,全区民族宗教领域保持了团结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主要工作表现在:

        一是认真落实民宗工作新要求。区政府及民宗局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讲话精神,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民宗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新要求,部署全区民族宗教工作。区委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将宗教工作纳入镇(街)、村(社区)年终考核,细化了民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进一步夯实了民宗工作基础。区民宗局牵头,各个成员单位加强协调、发挥合力,重点工作采用网格化管理,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深入推进我区民宗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二是广泛开展民族宗教宣传引导。区民宗局按照区委统战部的统一部署,通过培训班、学习班、宣传橱窗等形式,开展了多期“政策法规学习月”、“核心价值观进场所”、“慢城同心讲坛”等活动,以及党的十九大精神、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解读的宣传工作,将中央、省市区关于民宗工作的政策和关心传达给群众。去年12月,举办了“同心同向,感受发展,高淳宗教界人士看家乡”参观活动,增强了我区宗教界人士的凝聚力,提升了他们对于投入家乡建设的热情。

       三是着力提高民宗工作服务水平。区民宗局启动了“彩虹结对心连心,民族团结一家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结合“三助一扶”慈善活动加大对困难少数民族群众的帮扶力度,也时刻关注宗教界人士的工作生活,对生活困难宗教教职人员发放补助,帮助宗教教职人员解决社保问题。做好民族成分更改和少数民族学生中高考加分政策的审核工作,保障了少数民族学生的权益。对游子山真如禅寺发生的山体滑坡问题及时处理、有效安置,保障了治理期间宗教活动的正常开展,并开展了星级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和宗教档案建设工作,真武庙、关王庙、天恩堂被认定为三星级宗教活动场所,彰教寺、杨泗庙等四个宗教活动场所被评定为档案三星级。

        四是依法保障民宗工作稳定有序。区民宗局依法依规对宗教活动场所组织实施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和《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换发工作,为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制定出台了八项管理制度、管理考核办法等相关文件。去年,民宗局联合公安部门组织行政执法,对西迪等私设聚会点、邪教活动情况进行调查、整治。始终做好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管理服务,与相关部门配合,化解一系列涉及民族宗教的矛盾纠纷,保障了全区的安全稳定。

        会议指出,区民宗局在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与宗教界人士沟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重点工作成效明显,全区的民族宗教工作持续向好发展。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全区民族宗教工作面临新的形势、新的任务,也存在一些困难、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宣传教育还有待深化。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民族和宗教法律法规的宣传还不够深入,部分群众的认识还不够高,对民族宗教方针政策的理解存在偏差。

        二是重点难点问题还有待化解。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管理有待加强,农村部分庙宇由于历史原因难以管控,基督教时有私设聚会点。

        三是宗教团体自身建设还有待加强。我区宗教团体组织建设不足,由于教职人员数量较少、整体素质不高,对教职人员的培养体系尚未建立,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不明显。

        会议要求,区民宗局要充分认识到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性,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为指导,在服务大局、促进和谐、推动发展、建好队伍等方面抓好民族宗教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增强民族宗教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实事求是的精神、求真务实的态度、科学有效的方法,不断提高民族宗教工作的成效,确保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一、强化宣传引导,提高全社会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区政府及民宗局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部署,以宣传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精神为重点,精准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统战、民族宗教部门牵头,宣传、教育、司法等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努力营造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舆论氛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继续做好“彩虹结对心连心,民族团结一家亲”民族团结进步等创建活动,扎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宗教场所等,使创建活动更加广泛、富有成效。教育部门、民宗部门要落实少数民族学生相关教育政策,确保少数民族学生在我区学习好、生活好。切实为少数民族群众做好事、办实事,关心关注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的生活,切实解决好他们的生活疾苦。

        二、强化监督管理,提升民族宗教事务工作规范化水平

        区政府及民宗局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入贯彻国务院新修订施行的《宗教事务条例》,以及《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法规,充分了解和掌握基层宗教工作的基本情况和面临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基层宗教工作。要严格规范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宗教活动财务监管等关键环节,加大政策落实和制度建设力度。要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宗教组织协同、信教群众参与的宗教事务管理体制,增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合力,适当增加民族宗教工作在党政目标绩效考核中的分值权重。要依法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对于落实宗教房产政策、协调宗教场所与景区利益关系等问题予以重视并抓紧解决。

        三、积极对标找差,推动民宗工作再上新台阶

        区政府及民宗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工作合力,积极营造“对标找差、争先创优”活动的浓厚氛围,从服务、管理等方面确立学习目标,组织宗教干部和教职人员积极开展“追赶标兵、争先进位”学习大讨论活动。在发展定位上,要与选定的镇江市润州区进行创新发展对照。在指标体系上,2018年实施宗教教职人员全员轮训计划,轮训覆盖率达到90%;做好三星级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要按计划创建8处三星级宗教活动场所,实现三星级以上宗教活动场所认定占比达到 40%。对照民宗工作规划,定期召开成员单位、宗教团体和场所达标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交流会,分析反思工作中的不足,积极实施达标或超标的创新举措。对场所安全管理、报批使用等重点问题要合规处理、协调解决,确保宗教工作平稳顺利推进。继续加大对外交往的力度,以更先进地区为标杆,不断将民宗工作推上新台阶。

        四、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对民宗人员的管理培训

        继续加强自身建设,组织民宗干部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新时期宗教工作政策和宗教综合执法业务知识等理论,提高民宗局干部的理论素养、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全面提升民宗局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支持各宗教团体开展宗教思想建设,挖掘宗教教义、宗教道德、宗教文化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进一步纯正信仰、适应时代。支持宗教团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促进宗教活动规范有序。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增强自我约束、自我提高的能力,树立在信教群众中的威信。要切实做好区道教协会和区基督教三自爱国会两个宗教团体换届的组织指导工作,要认真调查摸底,组织谈心谈话、民主协商,挑选政治强、年龄轻、文化高、道德优的教职人员担任协会负责人,充分发挥宗教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大宗教人才的培养力度,努力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群众中有威信、关键时起作用的教职人员队伍。发挥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关心引导好广大群众的宗教信仰需求,积极探索宗教界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方法和途径,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多行善举、多做义事、济世利人的行为,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我区经济建设和文化旅游等方面发挥独特作用,保护和传承好宗教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对外友好交流活动等,为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