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 高淳区委转发人大《实施意见》

2019年12月27日

 

       2019年11月27日,中共南京市高淳区委转发《中共南京市高淳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建立人大街道工委议政代表会议制度的实施意见》。这是该区党委支持人大工作创新的一项有力举措,将进一步深化人大街道工委工作,开拓在新时期汇聚民智、听取民意的新途径。

        2015年8月以来,高淳区先后有6个镇撤镇设街道。街道没有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代表,只有少量的区级及其以上的人大代表,因而产生了民意反映渠道、对街道办事处工作监督、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基础等方面的缺失。为补齐这些“短板”,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提请区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并转发了关于建立人大街道工委议政代表会议制度的实施意见。下一步,该区将在全区6个街道全面推行街道议政代表会议制度。

        根据《实施意见》,议政代表会议制度的主要任务有:听取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内的经济社会发展、财政收支、重点项目等安排以及执行情况的通报,并进行讨论,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选择关系本辖区内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安排听取街道办事处的情况通报,并进行讨论,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听取并反映人民群众对街道办事处及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各方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对街道办事处工作开展满意度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