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5日 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南京市高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赵火平所作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19年区人大常委会在中共高淳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区委“六个年行动”部署,积极推进人大“两个机关”建设,坚定人大站位、强化人大作为、展现人大风采、抓实人大建设,圆满完成了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指出,2020年是人大工作提质增效之年、“两个机关”建设深化之年。区人大常委会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战略决策,围绕区委关于实施“六大工程”最新部署,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努力为全区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智慧和人大力量。

        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质量建设立场坚定、正向前行,戮力同心、担当有为,切实为民、务实尽责,守正创新、富有活力的“两个机关”,坚守初心、担当使命,依法履职、锐意进取,奋力开创新时代我区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强富美高”新高淳建设崭新篇章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