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区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20年1月5日 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南京市高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大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区财政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南京市高淳区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20年本级财政预算。 会议同意大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及对实现高淳区2020年财政预算提出的各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