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区2019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0年1月5日 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南京市高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大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南京市高淳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会议同意大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及对实现高淳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的各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