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5日 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南京市高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肖水金检察长所作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区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检察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切实肩负起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使命任务,奋力开创新时代高淳检察事业新局面,努力为建设“强富美高”新高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