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纪要[2020]4号

 

        议听取了区检察院作的我区未成年人检察情况汇报。会前,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实地察看了区检察院办案工作区、淳风工作室情况,还观看了原创歌曲《孩子不哭》动画MV和微电影《作证》。会议对我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审议,提出了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 近年来,区检察院立足司法办案,着眼创新驱动,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化为平台,不断更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机制,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13年被评为全省青少年维权岗,2015年被评为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先进集体,2019年被评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一、坚持狠抓基础建设,主动适应未检工作新变化

        一是工作机构从无到有致优。2016年9月经区委编办批准,设立独立的未成年人检察科;2019年内设机构改革后,未检工作纳入第一检察部,并设立专业化办案组。2017年以来,未检干警获南京市妇女儿童工作先进个人、南京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等表彰9人次,2名干警考取国家二级、三级心理咨询师资质。
        二是工作范畴从刑到民致全。随着未检职能不断拓展,区检察院未检工作历经仅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与其他业务条线共同办理涉未成年人相关案件等多个阶段,最终发展为“四大检察”一体化运转的未检专业化办案组。
        三是工作机制从粗到细致精。结合工作职能发展和辖区实际情况,积极发挥基层检察机关主观能动性,先后出台《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的暂行规定》等司法办案类工作机制12项,逐步规范未检办案。制定《高淳区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工作实施办法》等帮教关爱类工作机制4项。加强与辖区相关部门及社会组织沟通协调,连续7年牵头与区教育局等部门会签法治进校园实施方案,与教育局、团区委等部门会签《关于在未成年人教育培训和看护行业建立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的暂行意见》,共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化进程。

        二、坚持准确把握规律,主动强化未检各项职能履行

        一是宽容不纵容,依法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一方面以“教育、感化、挽救”为原则,坚持对涉罪未成年人少捕慎诉,2017年以来对7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对23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另一方面对犯罪性质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未成年人依法严惩,同时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2017年以来依法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15件23人,犯罪嫌疑人均受到法律严惩。

        二是适度不过度,深入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推行未检主导、各方参与的“1+1+N”(未检+关工委+社会力量)帮教工作“高淳模式”,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全方位的帮教转化工作。2017年以来共帮教涉罪未成年人21人,再犯罪率为0。广泛运用微信、QQ等渠道开展“线上”帮教,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开展“线上”帮教21人次。

        三是到位不越位,着力解决未成年人保护社会问题。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保护突出问题,积极运用检察建议、会签文件等多种形式,督促有关部门整改落实。针对部分宾馆未查验未成年人身份证件、部分学校周边食品玩具安全、部分学校安保存在隐患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牵头与区教育局、 团区委、区妇联等部门会签《关于在未成年人教育培训和看护行业建立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的暂行意见》,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对未成年人教育培训和看护行业从业人员入职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坚持多维精准发力,主动融入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化治理格局

        一是加强法治教育实施“全覆盖”宣传。院领导班子成员全部担任辖区学校法治副校长,组建宣讲团队,深入学校、社区等地开展法治宣讲,2017年以来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60余次,受教育人数3万余人次。在区图书馆、法治教育基地挂牌设立江苏省检察机关首家“青少年道德法治讲堂”,设立以来开办讲堂22次,受教育人数1200余人次,被评为“南京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创新优秀案例”。
        二是发挥社会力量开展“全协作”服务。与省民盟合作设立全省首家“黄丝带”帮教中心,依托民盟盟员资源,重点对即将重回社会、且无一技之长的未成年人提供文化教育、心理矫治、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等“七位一体”服务。与淳文公益、安然心理咨询中心社会服务组织达成协议,接受社会组织提供亲职教育、心理矫正、公益劳动等多位一体的菜单式服务。

        三是依托重点案件探索“全方位”呵护。在整体案件量较少的情况下,通过对个案的细致打磨,实现对未成年人各项权益的全面保障。对因家长涉嫌犯罪而无人照看,生活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区检察院除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外,对此类情形进行系统梳理,为这一群体争取生活补助。办理的2件案件先后被评为江苏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典型案例、江苏省检察机关保护留
守儿童十大典型案(事)例等。

        会议指出,区检察院未检工作还存在一定的短板:一是整合社会资源不足,发动社会力量全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强化;二是总结宣传不够,围绕工作特点进行系统总结宣传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做法提炼归纳的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对未检新增职能探索力度不够,需要进一步加强。

        会议要求,检察机关需要坚定初心,着眼大局,充分认识未检工作作为检察机关一项独立业务的任务和特点,凝聚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共同守护好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

        一要坚守特殊司法理念,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未检不以实现惩罚为首要目的,而以保护未成年人权益、预防再犯、帮教未成年人为出发点、着力点和落脚点。为此应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方针、原则、政策贯穿办案始终,摒弃就案办案、不加区分的办案方式。要更加注重特殊保护理念,摒弃传统的报复惩戒
主义思想,严格落实特别程序要求;更加注重双向保护理念,既要保护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也要注重保护和救助未成年被害人。要按照最高检《关于建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评价机制的意见》,建立健全未检工作独立评价机制,切实推动未检工作科学、全面、可持续发展。

        二要坚持理性文明办案,推进未检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一是重视未检专门机构的建设。根据实际情况,充实未检办案机构人员,真正实现“专职办理”,全面落实捕、诉、监、防一体化的未检工作模式,推动实现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的新突破。二是推动未检办案程序和标准规范化。对有关讯问未成年人程序,帮教涉罪未成年人方法等进一步细化操作规范,确保质量和效果。加强司法衔接规范化,积极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沟通配合,形成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合力。三是促进形成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化合力。进一步加强与综治、共青团、关工委、妇联、民政、学校、社区、企业等方面的联系配合,积极促进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未成年人犯罪帮教社会化体系建设,共同做好涉罪未成年人帮教考察和犯罪预防工作。

        三要坚持创新探索实践,打造高淳未检工作特色亮点。检察机关要充分履行未检职能,在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创新未检工作机制和理论创新等方面进行有益探索、取得更多成果。要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理论和实务问题研究,破解工作中的难题,推动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创新发展。要深入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注重涉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抓好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为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实施和制度建设贡献检察机关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