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市高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代表议案的审查报告
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建议,是代表履行职责的重要途径和行使权利的重要内容。
到本次大会议案、建议截止时间1月7日上午10时30分,大会秘书处议案审查组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3件。
议案审查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关于议案处理的规定和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通过的《关于代表议案及议案处理的若干规定》,对东坝代表团吴晓红等10人提出的《关于在固城港项目建设中配套谋划一批村级能力提升项目的议案》、汪建珍等10人提出的《关于在街镇开设市民卡公交功能开通和充值业务办理点的议案》、沈建军等10人提出的《关于探索利用闲置宅基地吸引人才、零散养老等用途的灵活政策的议案》等3件议案逐件进行了审核、审查,认为,这3件议案,从案由、案据和方案内容看,涉及到城乡建设、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民生实事,隶属于区政府及职能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不属于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畴,按照职责应由区政府及所属部门处理。建议不作为大会议案处理,转作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截止1月7日上午10时30分,大会秘书处议案审查组还收到代表们提出的各类建议、批评和意见101件。其中,交通运输方面28件,城乡建设方面14件,经济发展方面13件,科教文卫方面12件,乡村振兴方面12件,农田水利方面8件,城市管理方面4件,社会管理方面4件,社会保障方面3件,商贸旅游方面3件。连同上述议案转作建议、批评和意见的3件,共计104件。
代表们提出的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是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扣“一城一区一支点”定位,围绕区委做好“五篇文章”、实现“六个新突破”的最新部署,深化建设“强富美高”新高淳的生动体现;是在会前充分调研、掌握实情,会中深入思考、反复酝酿后提出的;凝结了代表的心血和智慧,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和利益,体现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愿景,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性。
本次大会结束后,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区人民代表大会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会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将这104件建议、批评和意见转交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办理,并在交办后的三个月内,将办理结果答复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及有关工作机构将加强办理工作的督查和督办。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