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银燕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街镇,开发区、高新区、国际慢城、南京高职园、农业园,各部委办局、区直各单位: 南京市高淳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于2021年4月30日召开第三十次会议。经审议决定:陈银燕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李海杰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徐利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汪新翠同志的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卞新堂同志的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陈秋菊同志的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南京市高淳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