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1年9月15日南京市高淳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全区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顺利实施完成,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推进法治高淳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区,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筑牢区域治理现代化的法治基石,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结合我区实际,决定从2021年至2025年在全区公民中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特作决议如下: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干部教育总体规划,纳入各级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作为党校(行政学校)重点课程。紧紧围绕服务全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一城一区一支点”发展定位,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普法工作承前启后、守正创新、提质增效、融入实践,为实现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强富美高”新高淳提供坚实的法治基础、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突出宣传宪法,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在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突出宣传民法典,深入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鲜明特色和主要内容,推动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大力宣传促进科技创新、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推动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深入宣传党内法规,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责任制,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全区党员知规守规。

        三、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全面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和社会教育体系。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大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加强法治课程体系、法治课师资力量、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积极开展青少年法治实践活动,优化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治业务培训,完善村(社区)“两委”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实施法治文化惠民工程,促进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有机结合,积极打造“沿湖”“沿河”“沿山”法治文化风光带和生态法治文化集群,高质量建设法治文化特色园,常态化开展接地气、润民心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四、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注重融入法治实践开展实时普法,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评议工作,完善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使司法、执法、法律服务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的过程。注重调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严格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完善在政府主导下以社会运作为主,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运作模式,推动普法工作社会化、项目化。注重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精准普法,加强智慧普法研判群众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使互联网成为普法创新发展的最大增量。

        五、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深度融合

        全面提升法治服务保障经济发展能力,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着力构建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跟踪问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体系,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基础性支撑。强化基层依法治理能力,全面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健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并举”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村(社区)协商议事机制,探索“互联网+居民自治”模式,全力打造“援法议事”等基层法治建设品牌。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基层网格“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推动村(社区)管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高质量运行“高淳区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和“高淳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深入开展应急管理、扫黑除恶、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等领域普法宣传,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强化依法治校、依法治企、依法治网,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坚持将法治宣传与家庭美德建设、良好家风宣传相结合,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公众人物示范作用,弘扬家庭美德,讲好家风故事,以良好的家风带动乡风民风,让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在家庭中代代传承。坚持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

        六、加强普法工作组织保障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强化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和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能力,充分发挥区法宣办职能作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成员单位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主体责任,形成党(工)委(党组)领导下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强化区级财政对“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健全普法经费稳定增长机制,落实人员配备要求,确保与新时代普法工作发展相适应。建立有效对接省市级指标、符合高淳实际的阶段性指标体系和常态化责任评价体系,实现规划实施的全流程管控。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专家咨询制度,为全区“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区、镇两级政府要全面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本决议得到贯彻落实。

 

南京市高淳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