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谷颂化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街镇,开发区、高新区、国际慢城、南京高职园、农业园,各部委办局、区直各单位:南京市高淳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于2022年3月2日召开第二次会议。经审议决定:谷颂化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行政审批局局长,免去其南京市高淳区统计局局长职务;洪艳艳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司法局局长;孔志辉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芮晨刚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芮 敏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刘海军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教育局局长;魏双林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科学技术局局长;李 辉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周凌云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民政局局长;陈 斌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财政局局长;臧恩阁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陈建荣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城乡建设局局长;韦 俊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局长;孔有志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交通运输局局长;徐贵兵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城市管理局局长;刘焕英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商务局局长;陈 芸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柳小兵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夏玉才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应急管理局局长;程 霞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审计局局长;马爱珍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肖 健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李 波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统计局局长;杨在军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信访局局长;翟 斌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免去胡长明同志的南京市高淳区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 南京市高淳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