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谷颂化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街镇,开发区、高新区、国际慢城、南京高职园、农业园,各部委办局、区直各单位:

南京市高淳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于2022年3月2日召开第二次会议。经审议决定:

谷颂化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行政审批局局长,免去其南京市高淳区统计局局长职务;

洪艳艳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司法局局长;

孔志辉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芮晨刚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芮  敏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刘海军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教育局局长;

魏双林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李  辉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周凌云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民政局局长;

陈  斌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财政局局长;

臧恩阁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建荣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城乡建设局局长;

韦  俊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局长;

孔有志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徐贵兵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刘焕英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商务局局长;

陈  芸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柳小兵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夏玉才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程  霞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审计局局长;

马爱珍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肖  健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  波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统计局局长;

杨在军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信访局局长;

翟  斌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

免去胡长明同志的南京市高淳区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

 

 

 

南京市高淳区人大常委会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