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

2014年10月20日

 

 

        10月20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领导赵火平、王三伢、胡长明以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区长刘敏、潘卫,区政协副主席、区司法局局长洪艳艳,区法检“两院”主要负责同志,区监察委有关负责同志,区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区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各街镇人大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八五”普法规划中期实施情况的报告、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2022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书面审议了2022年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全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全区农业机械化推进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政府2名副区长履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科技局、工信局、商务局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作出了《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关于召开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审议并表决通过人事任免议案,举行了向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认为,开展中期评估是对“十四五”规划执行情况的全面审视和检验。两年多来,全区上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培育、科技创新、改革开放、生态环境、社会民生等领域稳步提升,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和重点任务有序推进、行稳致远。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江苏的“四个走在前”和“四个新”重大任务,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强信心稳预期,扬优势补短板,重创新增动能,全力推动规划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认为,“八五”普法实施以来,普法工作不断深入,群众法治意识不断提高,基层治理活力进一步增强。今年是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中期之年,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抓住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人群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聚焦短板、锚定目标、久久为功,做好“八五”普法“后半篇文章”,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政府把保护生态环境作为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把解决突出环保问题作为改善民生优先领域,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中向好。区政府及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要加快构建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持续打好重点领域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推动美丽高淳建设。

        会议认为,区政府及区财政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要求,不断健全监管制度,强化监管力度,依法依规管好用好各类国有资产,有效发挥了国有资产“稳定器”作用。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坚持“严”字当头,推进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用好用“活”国有资产,增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能力。

        会议认为,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最具基础性、支柱性的制度安排。区政府及区民政等部门要健全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强化社会救助信息化支撑、夯实社会救助基层基础、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机制,始终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便民惠民,更好发挥社会救助民生兜底的作用。

        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区农业机械化应用水平不断提升,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的机械化支撑。下一步,区政府及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要大力扶持新型农机经营主体、持续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夯实农机安全生产基础,为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赵火平最后强调,要把牢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充分激发人大工作的新气象、新作为;要聚焦发展任务,服务中心大局,做到区委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要密切联系群众,增强履职本领,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加有效地反映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要抓好主题教育,加强自身建设,确保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撰稿:祁瑞宇

校对:姜丽华

审核:唐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