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视察我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工作情况

2024年06月17日

 

        6月17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张朝霞带队视察我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工作情况。区政协副主席、区司法局局长洪艳艳参加。

        张朝霞一行先后视察了桠溪街道桥李村“网格治理+公共服务”工作情况、古柏街道新城社区“法治小区”建设情况,深入了解我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成效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张朝霞强调,要把政治引领贯穿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全过程,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统筹推进基层法治体系建设。要聚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积极构建上下贯通的运行体系,完善“基层吹哨、部门报到”机制,高位谋划、横向协同,强化政法机关及其他部门间的协调联动,筑牢基层防线,夯实基层基础,加强源头治理,更好保障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化解在基层。要持续推进法治宣传工作,落实重要领域普法,深化宣传治理有机融合,发挥法治文化阵地作用,推动法治文化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促进社会更加和谐有序。

        会上,大家就基层治理存在的问题难点及如何更好开展基层治理、提升基层法治水平进行了充分交流。

        目前,我区在八个街镇均成立“全面依法治镇(街)委员会”,对街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村“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行清单化管理。建立区、镇街、村社区三级联动法治建设监测评价机制,49个村(社区)创成“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省级创建达标率为42%。通过强化科学精准赋权、专业规范执法、常态系统监督,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水平、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能力、全民法治素养,推动基层事务决策、矛盾纠纷解决、信访维权法治化,进一步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撰稿:吕    同

校对:吴    蕾

审核:姜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