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谷小年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街镇,开发区、高新区、国际慢城、南京高职园、农业园,各 部委办局、区直各单位: 南京市高淳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 第十七次会议。经审议决定: 谷小年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张玉红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区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台湾事务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南京市高淳区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台湾事务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诸立新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正处),免去其南京市高淳区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台湾事务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一敏、孙秀辉、李露、沈炜、罗卫军、赵其、释果海等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免去王一敏、孙秀辉、何腊保、罗卫军、赵其、姜敬满、释果海等同志的南京市高淳区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台湾事务工作委员会委员职 务; 免去祖大新同志的南京市高淳区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台湾事务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孔振宇同志的南京市高淳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海荣同志的南京市高淳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副主任职务。 南京市高淳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