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南京市高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2024年10月30日南京市高淳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南京市高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南京市高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上旬召开。会议建议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南京市高淳区 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批准南京市高淳区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三、审查和批准南京市高淳区 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南京市高淳区2025年区级预算草案; 四、听取和审议南京市高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和决定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 八、选举。 南京市高淳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