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街镇,开发区、高新区、国际慢城、南京高职园、农业园,各部委办局、区直各单位: 南京市高淳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经审议决定: 刘毅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鲁永春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赵跃辉同志的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周红年同志的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刘伟同志的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南京市高淳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