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视察我区四大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完成情况

2025年3月20日

 

        3月20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视察我区四大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完成情况,听取和审议相关专题汇报。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宋卫星、张朝霞、王三伢、朱利国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胡学艺,区人大有关委室负责人及部分预算工委委员,区国资办,国资集团、建发集团、开发区集团、慢城集团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宋卫星一行实地视察了小甫头综合新能源站项目、中比新能源项目。在会议上,区国资办重点汇报了我区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完成情况,区属四大国有企业进行了补充汇报。高淳区国资系统,主要框架为“1+4+N”模式,“1”即监管机构国资办、“4”即四家区属集团(国资集团、建发集团、开发区集团、慢城集团)、“N”即集团所属135家成员子企业。继第一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2020-2022)之后,从2023年开始实施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行动(2023-2025),我区于2024年4月份统筹形成了区级层面的《台账》,主要包括9个方面24条举措62项具体内容。目前,各项工作在有序推进中,计划到2025年全部完成,截至2024年12月底,62项改革任务共完成51项,总统进度约82.3%;四大区属集团资产总额达到1396.21亿元,实现营业收入38.18亿元,利润总额达1.11亿元。

 

 

        宋卫星指出,近年来我区国资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国企实力不断壮大,国企运营健康有序,国资监管水平提升,服务全局能力增强。就做好下一步工作,他强调,今年是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收官之年,要坚持党建引领,把准把牢国企改革的正确方向;要坚持守正创新,不断激发国企改革的动力活力;要坚持系统集成,着力提升国企改革的质量效益,确保年内高质量完成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努力实现国企做大做强、资产保值增值。

 

撰稿:吴芳芳

马强强

校对:李    菁

审核:石惠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