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魏新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8-05-25 16: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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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人发〔2017〕17号
关于魏新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国际慢城,各部委办局、区直各单位,各管理中心:
南京市高淳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第三次会议。经审议决定:
魏新龙、王一敏、陈玉兰、邢秋桃、张彦越、邢光理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人大常委会淳溪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免去陈晓忠同志南京市高淳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南京市高淳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4月25日
主题词:职务 任免 通知
抄送:区委、政府、政协,区人民法院、检察院,存档。
南京市高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印发
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