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志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关于唐志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高新区、国际慢城,各部委办局、区直各单位:
南京市高淳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于2018年12月27日召开第十五次会议。经审议决定:
唐志刚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薛明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
孔秋林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李安辉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人大常委会古柏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史寿新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正处);
刘五伢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原职级待遇不变);
谷萍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史来富同志南京市高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赵小亢同志南京市高淳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汤为民同志南京市高淳区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免去薛明同志南京市高淳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孔秋林同志南京市高淳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邹永东同志南京市高淳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南京市高淳区人大常委会
2018年12月27日